让居家办公有法可依
来源: 今晚网  作者: 李思  编辑:刘颖  2022-05-22 13:02:49

  如果在家加班时不幸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能否向单位索赔?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因在家加班突发疾病身亡引发的索赔案件。

  案情显示,石某生前是广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家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身亡。依据石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事发当天下班回家后,其一直在通过微信沟通工作事项。石某家属就此向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被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石某家属遂诉至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职工下班后在家继续通过微信处理工作的,同样应当包含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工作岗位”范畴,应当视同工伤。因此,法院判决撤销人社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重新处理。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们的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尽管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后,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但零星散发疫情,让居家办公仍成为某些地方、某些单位、某些劳动者的不时之需。实际上,随着智能技术的进步以及人们劳动观念的转变,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的条件越来越成熟,逐步成为一种新型劳动关系。在新模式下如果仍机械地按照老办法、旧标准进行工伤认定,明显不合时宜,也会让“居家办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此次判决,无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具有积极的司法导向意义——互联网时代,履行工作职责早已不再拘泥于空间概念上的是否“在岗”,只要是“具有连贯性地处理工作”,即便在家也可视为是工作岗位、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劳动者的权益应当受到依法保护。

  对此,相关部门也要积极行动,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居家办公引入法治轨道。让居家办公有法可依,既有助于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也有助于劳动监察等部门公平、公正地依法处置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居家办公模式健康发展。

网络天津 精彩无限——今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