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学生6元巧克力被开除 “违规收礼”的帽子别乱扣
来源: 今晚报  作者: 木棉  编辑:邓坤伟  2024-09-02 07:46:26

老师收到价值6.16元的巧克力算不算受贿?近日,这样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引发公众关注。

据报道,重庆市一幼儿园前园长王某仙(化名)因在教师节前夕“收受”学生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被幼儿园认定违反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并予以开除。王某仙不服,起诉幼儿园,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幼儿园败诉。

为遏制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学生、家长财物,2014年教育部制定并颁布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201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教师有“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应予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从公众最朴素的师生关系认知来看,教师主动向学生、家长索要礼物的确有违师德,但如果学生出于对老师的感恩,主动送上小礼物,该如何认定?礼物价值多少,才属于违规?这显然不能机械地照搬法律法规条文。

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在如今的物价水平下,算不上什么贵重物品。更何况,这是学生出于对老师的喜爱和尊敬,发自内心赠送的礼物,其背后蕴含的是纯粹的师生情谊,而非利益交换。有时候学生自己做张贺卡、买点小零食送给老师,或者在炎热的天气下给老师递上一瓶饮料,这些小礼物,算不算违规?如果将这样的行为定性为违规收受礼品,无疑是对师生情感的冷漠,和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误读。

值得欣慰的是,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均支持王某仙诉求,明确园方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不仅是对涉事园长劳动权益的依法保护,更是对良性师生关系的有力维护。这也提醒人们,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既需要严格的法规制度来约束,更需要人性的关怀和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好的教育环境,找到爱与规则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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