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平昌县响滩中学家长在报名现场被班主任告知,需缴纳220元一年的“入校门禁费”。网络曝光后,平昌县教科局通报称,该费用系第三方平台“增值服务费”,包含信息推送、视频通话等功能,每学期120元或每年220元,由家长自愿选购;基础门禁通行、考勤请假等功能免费。目前费用已全部退还,第三方平台在该校的相关业务已停止,相关责任人将被依规依纪处理。
通报及时,退钱也干脆。但问题是:若没有网络曝光,这220元是不是就收定了?
类似新闻几乎年年上演。2021年云南省丘北县一中学被曝五年累计收取门禁服务费165万元,2025年湖南省新化县上梅中学也被曝收取每人每年100元门禁费,校方同样以“第三方公司私自收取”回应。换个名字,换个地方,套路如出一辙,只是主角换了面孔。
官方通报将问题定性为“监管不到位”。这个词,在近些年的类似事件通报中几乎成了标准模板。它像在承认问题,实则模糊责任,令公众听得近乎麻木。究竟谁监管不到位?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还是第三方平台?责任主体不明,处理自然轻飘飘。
所谓的“自愿选购”更经不起推敲。报名现场,家长面对的是老师,收费直接关联孩子能否正常入校。这种情境下,有几个家长敢当场说不?当所谓“自愿”裹挟区别对待的潜在风险,“自愿缴费”本质上就成了不得不交的钱。
学校把分内事交给第三方公司,再由公司向家长收费,等于把公共服务异化为一门生意。如果门禁可收费,教室照明、饮用水保障是不是也能找第三方承包,再向学生收费?近年来,多地已明确校讯通、校园安保等不得列为服务性收费,四川省2024年也已出台相关禁令,但执行时显然打了折扣。禁令之下仍有操作空间,说明光发文件远远不够。
解决问题的路径其实很清晰:其一,从制度上禁止任何商业机构在校内直接向学生收费,所有进校服务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基础服务由财政保障;其二,提高违规成本,不能每次仅退费整改,否则部分主体换个名字换个平台,下个开学季故伎重演;其三,畅通举报渠道,让家长能及时反映问题,而非只能靠上热搜解决问题。
学校不是商业公司的流量入口,学生也不是反复收割的付费用户。学校必须回归教书育人本位,而不是变成经营场所。(评论员 宋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