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感染者配偶知情权 不该让医生左右为难
来源: 今晚报  作者: 宋学敏  编辑:靳永锋  2026-09-25 09:45:40

9月23日,《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四条明确建立“双轨告知”机制:感染者需主动将感染事实告知配偶、性关系对象及结婚登记相对方;若拒不告知,医疗卫生机构可依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代为告知,并提供专业医学指导。

此前不久,“艾滋病检测结果能不能告诉配偶”引发过一轮争论。争议源于现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尴尬:一方面,感染者有义务告知性关系者,但未明确不告知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感染者隐私。一旦感染者刻意隐瞒,医疗机构明知其配偶面临感染风险,却受隐私条款约束无法告知,配偶的健康知情权便无从保障。

这让一线医生左右为难。有医生分享过两起类似案例:一起是医生按保密规定未告知婚检结果,男方婚后感染,医生被停职;另一起是医生主动告知,女方以侵犯隐私投诉,医生同样被停职。说也错,不说也错。医务工作者夹在隐私保护义务与生命健康权保障之间,无端背锅。

重庆此次立法确立“感染者主动告知为先、机构依法代为告知为补”的原则,在尊重感染者隐私的基础上,维护特定关联人的健康知情权,也以最小限度的信息披露,实现阻断传播风险的公共卫生目标。

重庆并非首个“吃螃蟹”的。云南2007年率先落地相关告知权限,2021年修订条例后明确感染者拒不告知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广西规定感染者需在一个月内完成配偶告知,逾期未告知则由疾控机构代为告知。

各地实践效果有数据支撑。云南2021年新规实施后,单阳家庭(一方感染、一方健康)的配偶病毒传播率持续下降,从2015年的0.72%降至2020年的0.34%。杭州多家三甲医院开设专项告知门诊后,感染者主动告知率从37%提升至61%,主动告知、主动配合渐成常态,传播风险大幅降低。

保护感染者隐私,是为消除社会歧视,让感染者敢于主动检测、积极治疗,避免隐匿病情造成更大传播风险;保障配偶知情权,是为守护无辜者的身体健康,杜绝隐瞒式传播带来的伤害。双轨告知机制实现二者平衡:优先督促感染者主动告知,恪守个人责任;对恶意隐瞒、拒不告知的情况,由机构依法告知兜底。既卸下了医生不该承担的职业压力,也让配偶不再“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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