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读“十五五”时期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的部署时提出,推行体育运动伤害相关保险,完善社会化风险分担机制,推动更多地方围绕学生体育锻炼和身心健康加强立法,探索建立尽职免责制度,让学校和家长解除后顾之忧。
长期以来,孩子在校出事,不管学校有没有过错,家长第一反应往往是追责索赔。学校为了不出事,取消春游、压缩课间、减少对抗性体育项目,甚至出现“课间圈养”现象。表面看是“安全”了,实则牺牲的是学生的体质、意志和社交能力。
事实上,校园体育尽职免责并非全新提法。2002年出台、2010年修正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列明了学校已履职且行为无不当时的免责情形,包括不可抗力、外部突发侵害、学生特异体质学校不知情、学生自杀自伤、对抗性体育竞赛意外等。2019年多部门联合发文,强调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司法实践中,是否尽职需综合判断安全教育是否常态化、警示标识是否醒目、事故后是否及时施救等因素,不能仅因事故发生在校园内就认定学校有过错。
因此,落地尽职免责,关键在于责任边界清单化。把安全管理细化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可落地、可核查的具体举措。做到这些并有据可查,学校就有了主张免责的底气。
为一线教师依法履职撑腰,是落实尽职免责的重要一环。教育部2026年9月表态,对涉及教师的不实举报要及时澄清正名,对捏造事实、恶意诽谤坚决零容忍。现实中,恶意投诉成本太低,教师自证清白代价太高。学校和教育部门应提供法律援助和时间保障,不能让教师独扛舆论风暴。
而体育运动天然带有不确定性,轻微磕碰、擦伤是青少年运动成长的正常经历,无法完全杜绝。化解风险顾虑,校方责任险、学生意外险、运动伤害专项保险要形成互补,把风险从学校和家庭两方独担转为社会多元共担。社会化救济机制越健全,家长无端追责学校的动力就越弱。
多管齐下织密校园安全保障网,才能真正实现学校敢放手、学生敢运动、家长能放心。让青少年在适度可控的风险中学会面对挫折、强健体魄、健全人格,本就是成长不可或缺的一课。